关于2020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依据
各单位对申报的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按照《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3号)规定,严格、细致地做好考核推荐工作。
业绩材料的报送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3号)规定,进行准备。
全省档案系列正高级职称由国家局档案局进行评审。全省档案系列初级职称全部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职称,不再由评委会评审。
二、材料报送程序
2020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2020年度个人网上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将于2020年9月1日全面启动。
2.个人申报务必于9月30日24:00前完成。材料审核反馈截止时间是2020年10月31日24:00。
3.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清晰、真实、完整,不得漏报项目。推荐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审查核实,严格把关。
四、网上申报评审材料的主要内容
1.年度考核申报近5年以来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以上。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需至少一次优秀(刚参加工作不足5年的参评人员只需出具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年度考核结果)。
2.申报晋升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申报档案工作岗位资格培训证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书》。
3.工作业绩、业务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4.业务工作总结1份(800字以内),重点写明本人自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主要说明自己从事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 》(甘人职〔2016〕44号)精神,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上级单位前,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时请将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一并报送。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使用业内专家举荐条件标准的申请人,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签字盖章后,再向举荐专家提出申请。申请均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解决难题、效果独特、取得效益的相关佐证。各用人单位要对申请人申请业内专家举荐的业绩,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将申请书、《举荐表》和其他原始材料一并在本单位公示,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以原始材料形式一并上报。
2.省人社厅统一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全省各单位、个人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3.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4.申报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以任何形式的材料上报。参加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条件。
5.参加今年职称评审中级、高级人员需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3号)规定,准备相应的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6.工作业绩、业务成果、获奖证书、论文等,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内容。
7.《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0〕6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83号)已上传至甘肃档案信息网,可自行下载。
联系人:郑艳虹
电话:0931-8928832
附件1:关于2020年档案系列职称评审QQ群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对网上申报材料填写的建议
甘肃省档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