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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作者:     点击: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开放大学: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正式聘用的拟任教人员。

2、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学历、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身体条件等相关要求。

二、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个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确认:6月12日-6月16日携带申请材料到省校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三、申请认定材料

(一)申请人员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相关户籍证明原件。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当次有效)。按照认定程序,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

3、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原件。

5、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6、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申请人需提供《甘肃开放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考察鉴定表》(附件3)、辖区公安部门查询申请人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情况(资格复审时须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

(三)符合规定条件(2015年秋季以前入校)的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及上面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四)符合规定条件(2015年秋季以前入校)的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有效),以及上面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五)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1、2、5、6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表,只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即可。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需重新上传。

2、申请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拟任教人员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按《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出具合格结果。

3、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各项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5、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地点:开放教育大楼2003室

联系人:郑琪

联系电话:0931-8725920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甘肃开放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考察鉴定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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