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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5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根据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5年度医疗服务考核情况,省社保局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51家、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17所医疗机构为2016年度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已与其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上一条: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病种临床指征及诊疗范围
下一条: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工作)人员回兰住院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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